关于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查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于: 2016-09-01 00:00

湘建价建〔2016〕63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中央和省属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通知》(建办计函〔2016〕774号)要求,为及时跟踪、掌握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确保建筑业营改增平稳推进,请各单位协助提供本地区、本企业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和分析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供本地区建筑业营改增实施进展情况,包括老项目简易征收、新项目新税率的实施情况。

二、分析建筑企业负税变化情况,总结企业适应新税制的经验。

三、梳理总结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和建议。

请各市州站(提供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调查情况)及各单位将上述要求形成详细文字材料,并填写好附件有关内容,提供本地区或本企业典型项目(包括新老项目)营改增负税分析测算明细表,于9月9日前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0570912@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一科。

  人:任惠芬      QQ邮箱:1870570912

联系电话:0731-85588382  

 

附件 1.《2016年营改增实施情况表》

         2.《营改增负税情况变化表》

         3.《央企和山东省建工集团下属企业调查单位名单》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8月30日